徐水华一医院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再审胜诉
再审申请人徐水华一医院因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行终1288号)行政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近日最高院再审改判,撤销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做出决定,委托人的商标终于能够初审公告。李志坚等律师不负众望凭借多年的经验赢得了案件的胜诉。得到了法官的认可,获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评价。徐水华一医院也通过北京王伦律师事务所的代理,维护了自己核心商标被公告的权利。
本案律师:
李志坚,毕业于中央党校,首都师范大学;获得法学硕士、清华大学EMBA。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十几年,拥有丰富的庭审经验。擅长办理商标专利疑难申请、诉讼案件,重大民商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