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二字岂容滥用?从国知局“六连杀”看网红咖啡馆的合规警示

近日,关于“人民咖啡馆”的争议终于尘埃落定。根据最新披露的法律文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知局)依职权主动出击,连续作出六份商标无效宣告决定书(商标无效字[2025]第0000000788号至793号),将该运营方持有的“要潮人民咖啡馆”、“潮人民咖啡馆”、“爱人民咖啡馆”等系列商标,在第35类(广告宣传)和第43类(咖啡馆)等核心服务类别上统统宣告无效

这一记法律重锤,不仅是对一家网红店违规营销的终结,更是知识产权领域一次经典的合规警示课。

一、 官方定性:“依职权”宣告无效的深层含义

此次事件最值得玩味的细节是“依职权”三个字。

通常商标无效往往由竞争对手或第三方提起,而此次是国知局主动介入。这说明该公司的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底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前,该公司试图通过在“人民”前加前缀(如“潮”、“要潮”、“爱”)来绕过审查,虽然侥幸拿到了注册证,但其在实际经营中却玩起了“障眼法”——在门头招牌上刻意隐去前缀,只保留醒目的“人民咖啡馆”。这种“注册A,使用B”的擦边球行为,不仅构成了商标法上的不规范使用,更直接导致了官方对其商标注册合法性的重新审视,最终导致“权利地基”被彻底抽空。

二、 “碰瓷”政治与情怀:商标法第十条的红线

根据决定书内容,国知局对第43类(餐饮服务)和第35类(广告服务)上的商标进行了全面清洗。这背后的法律逻辑非常清晰:

  1. 有害社会道德风尚(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 “人民”一词承载着国家政治属性和公众情感。一家私营企业将“人民”商业化、私有化,甚至作为噱头进行营销,极易让公众产生该品牌具有官方背景或公益性质的误认。

  2. 欺骗性与不良影响: 当“人民”被印在咖啡杯上高价叫卖,这种对红色文化和怀旧情怀的过度消费,本质上是对公共利益的侵蚀。正如网评所言:“不是所有东西都能拿来卖情怀。”

三、 讽刺的“维权”:从“贼喊捉贼”到“全线崩盘”

回顾今年10月,该公司还曾高调发布声明,斥责市场上的模仿者“盗用品牌”。如今看来,这简直是一出黑色幽默:

  • 权利基础不存在: 随着第0000000788号至793号决定书的生效,该公司连起码的“潮人民”商标权都没保住。

  • 不合法的竞争者: 一个自身品牌都不合法的商家,指责别人侵权,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国知局的决定书实际上宣告了该品牌在过去几年的运营不仅是违规的,其所谓的“品牌资产”也是建立在沙滩之上的楼阁。

四、 结语:商业创新不能逾越法律底线

“人民咖啡馆”的倒下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知识产权不是投机的工具,而是合规的产物。

任何试图利用国家名称、政治词汇或公共资源来为私利背书的行为,或许能换来一时的流量,但终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当“爱人民”、“要潮”这些遮羞布被国知局依法揭去,留给商家的,只能是一地鸡毛和公众的唾弃。

致敬人民,应该是放在心里的责任,而不是印在招牌上的生意。

相关文章

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
商务邮箱 咨询热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