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下的“违法记录封存”:法律适用的边界与平衡

近期,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确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关于“治安违法记录封存”的条款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讨论。特别是针对吸毒等行为的记录封存,公众对此存在诸多疑虑。作为法律从业者,有必要从立法本意、制度设计及实务操作层面进行理性的梳理与解读。

一、 制度核心:封存并非“销案”,旨在平衡惩戒与挽救

根据新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治安违法记录封存针对的是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核心法律概念:“封存”不等于“消除”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包涵教授指出,违法记录实际上仍被执法和司法机关登记在案,并未完全消失。该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体现法律“治病救人”的精神,避免有过轻微违法记录的公民在回归社会后,因“标签效应”遭受长期的社会性排斥和边缘化。这体现了现代法治从单纯惩罚向“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转变。

二、 适用边界:严格区分“违法”与“犯罪”

公众最大的担忧在于“吸毒记录封存”是否意味着对毒品犯罪的纵容。对此,法律界限是清晰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绝不适用于刑事犯罪。走私、贩卖毒品等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必须纳入刑事犯罪记录管理,不适用封存规则

此外,法学专家赵宏强调,记录封存并不意味着“风险隐身”。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领域,如教育(幼师)、交通运输(网约车)、安保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了职业准入的“负面清单”。用人单位在进行特定岗位的背景调查时,依然可以依法依规查询相关记录。封存制度不会削弱对重点行业的职业准入监管,更不会成为潜在风险源的“保护伞”。

三、 结语:在法治轨道上回应公众关切

此次舆情中,“哪位少爷吸了?”的评论之所以引发共鸣,折射出公众对“特权干预司法”的担忧以及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诉求。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新规在保障轻微违法者改过自新机会的同时,必须配合完善的查询监督机制,确保制度不走样、执行不偏差。只有让公众看到,法律既有温情的挽救,也有雷霆的底线,才能真正消除疑虑,实现立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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