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12月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上线全国首个跨境贸易司法解纷平台;单案处罚超百万元!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
杭州互联网法院上线全国首个跨境贸易司法解纷平台
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上线运行全国首个跨境贸易司法解纷平台。该平台集中受理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的跨境数字贸易、互联网知识产权等纠纷案件,通过一整套多元化、立体式的纠纷化解途径和体系,对接调解、仲裁等,比照APEC 21个成员经济体认可的《亚太经合组织跨境电商(B2B)在线争端解决合作框架》及《示范程序规则》,实现调解、仲裁、公证、诉讼等多种纠纷在线“一站式”解决。
单案处罚超百万元!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2021年“蓝天”行动系列进展之一
近日,四川一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被处罚104万元,罚没金额是目前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违法案件之最。
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扰乱代理行业秩序、影响专利申请质量、损害创新主体利益,是“蓝天”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截至“蓝天”行动开展两年多来,共监控无资质专利代理线索1600余条,立案处罚近200家机构,罚没款超千万元。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进一步加大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曝光力度的同时,同步对向无资质机构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实施同步处罚,并进一步完善专利申请联系人资格审查制度和电子账户管理规则等。
热播剧截图用作“同款”服装宣传被判侵权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对一起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作出二审判决,认为淘宝天猫某店铺在销售《亲爱的,热爱的》“韩商言同款”上衣的同时,未经许可使用该电视剧截图画面侵犯著作权。
上海知产法院同时认为,涉案电影作品具有独创性,该截图属于有独创性的连续画面的组成部分,因此其本身亦具有独创性。尽管涉案电影作品的截图具有独创性,但其并不属于摄影作品,因为该截图是用摄像机所拍摄的连续画面的一部分,与为了获得静态效果所拍摄的摄影作品具有一定区别。电影作品的截图属于电影作品的一部分,其著作权归电影作品的制片人享有。
优酷诉快手短视频侵权《冰糖炖雪梨》 一审胜诉获赔46万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优酷诉快手短视频侵权《冰糖炖雪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优酷胜诉并获赔46万元人民币。这是最近影视行业短视频侵权案件中赔偿金额较高的一起判例。
“模仿”窗花剪剪特效道具,构成对视听作品的侵害
11月3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宣判,判决被告北京某公司停止在其短视频应用程序中提供被诉特效道具,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人机交互特效道具是利用互联网、数字技术、无形介质形式和手段所创作的新型视听成品,用户不再仅仅是内容产品接纳方,更是主动的、直接的内容提供方,该种对调式转化的用户体验大大加速了文化产品的传播与繁荣,但著作权侵权问题随之涌现,特效道具是否构成作品、其独创性来源等问题亟待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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