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裁量权行使,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国知局发布《中国商标法律保护和执法指南》

[知产晨讯]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裁量权行使,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国知局发布《中国商标法律保护和执法指南》

国知局发布《中国商标法律保护和执法指南》

《中国商标法律保护和执法指南》详细介绍了中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涵盖注册申请、审查、异议、侵权与救济等全流程内容,并提供网上检索、网上申请、商标保护策略性建议等实用性信息。

中国商标法律保护和执法指南(中文版).pdf

中国商标法律保护和执法指南(英文版).pdf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文件 进一步规范裁量权行使 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印发《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二十条,围绕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制定司法解释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发布案例、落实类案检索制度、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等各项涉及统一法律适用的工作,主要对办理案件中类案检索的情形、范围和参考标准、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的范围、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解决机制和统一法律适用平台及其数据库建设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优选锯”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二审落槌

该案涉及抽象的公式算法和锯切工艺流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技术调查官的参与下通过现场勘验查明了技术事实,向海关、税务部门调取证据确定了赔偿数额,最终判令被诉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100万元。同时,针对案件当事人擅自毁灭重要证据、妨害案件审理的行为开出了10万元罚单。

侵犯“标准”著作权,非法获利22万余元被判罚

周某于2016年开设商城县某电子商务公司,并注册网站,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在国家标准资源平台等网上收集的5万余项“国家标准”,8万余项“行业标准”以及2万余项“国外标准”上传到该网站,通过会员充值免费下载或单条购买计费的方式供人下载使用,非法获利22万余元。

近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周某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3万元,同时向被侵权单位赔偿经济损失22.3万元。

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审结江苏首例加工承揽领域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近日,南京一家加工承揽企业因为侵犯商业秘密被罚款50万元,这也是江苏省首例加工承揽领域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宝昱星公司在加工承揽艾科美公司订制的机箱时,获取了产品的图纸,即艾科美公司的商业秘密,理应依法使用。但其在未经权利人同意下擅自使用,为他人生产产品,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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