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利剑出鞘:最高检宣布对家暴“零容忍”!长期受害者实施“反杀”可依法从宽

在第22个“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的最新工作情况。本次发布会释放出三个强烈信号:家暴绝非“家务事”,司法惩戒必须刚性,且对长期受暴者的“反抗”行为将提供法律支持。

1. 态度强硬:家暴不是“家务事”,严惩力度空前

检察机关数据显示,近年来对家暴类犯罪的批准逮捕率持续高于普通刑事案件近10个百分点,体现出司法机关“零容忍”的明确态度。

“对于多次家暴、情节恶劣,甚至在取保候审期间仍继续施暴的,我们依法批准逮捕。”—— 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

近五年来,已有超过 500名 家暴犯罪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彰显了司法惩戒的刚性。

2. 保护升级:法律之网越织越密

检察机关正在不断拓宽法律保护的边界,确保反家暴工作不留“灰色地带”:

  • 精神虐待入罪: 明确将情感操纵、贬损人格等精神虐待行为认定为虐待罪。

  • 同居关系纳入: 将具备共同生活基础的稳定婚前同居关系也纳入了家庭成员范畴,受法律保护。

  • “保护令”落地: 随着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施,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施暴者,将追究拒不执行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3. 重大突破:长期受害者“反抗”可依法从宽

本次发布会最引人关注的亮点在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明确应用:

检察机关强调,对于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摆脱家庭暴力,在恐惧、无助等状态下对施暴者实施伤害或杀害行为的,将充分考虑其作案动机和情节,依法从宽处理

同时,检察机关明确要求:要依法准确认定家暴犯罪案件中的正当防卫。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检察机关将敢于作出不批捕或不起诉的决定,让公平正义真正触手可及。

结语

从严惩施暴者到扩大保护范围,再到对长期受暴者“反抗”行为的支持,最高检此番表态展现了以法治之力巩固平等、和睦家庭关系的坚定决心。近年来家暴犯罪案件数量的逐年下降趋势,也证明了高压态势与多部门联动预防机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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