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1月12日:江苏发布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修改解读

[知产晨讯]1月12日:江苏发布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修改解读

(1).国知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修改解读

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下称《指南》)定于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引导专利申请和审查实践,现对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知产晨讯]1月12日:江苏发布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修改解读

(2).江苏发布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织牢知识产权保护网

为提升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智慧创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切实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1月11日上午,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情况,并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涉外典型案例”及“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涉外典型案例”分别是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密封件行业“6.9”铁拳行动系列案件、纽陲客股份公司与南京纽曲克电子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无锡迪普勒斯机械有限公司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案、江阴新时代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侵犯“施耐德”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常熟市市场监管局跨区域协作查办假冒机油案、深圳安格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案、朱某某胡某某网络销售假冒“3M”口罩案、徐州路之宝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Supreme”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江苏广为锻造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大兵健身器材南通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江苏一番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南通青溢物流有限公司销售侵权“海螺牌”水泥案、苏州汇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建湖金茂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专利的医疗器械案、淮安市大湖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江苏汇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江苏智慧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违法代理商标案、金湖县天耀工艺品厂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案、南京双茗茶叶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周某边某郭某生产销售假冒白酒案。

(3).2020年度|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召开2020年度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据悉,本次公布的十大案例主要为专利纠纷案,既有民事纠纷,也有行政纠纷。其中六宗为发明、实用新型技术类专利民事案,一宗为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诉前行为保全案,一宗为专利行政处理决定纠纷案;另外,一宗为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及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宗为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据介绍,十宗案例中的技术涉及家电、通讯、化工、光伏 、人工智能、环保技术和软件开发、植物新品种等领域。十宗案例,均为一审案,其中五宗目前正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二审审理中;其他五宗均已发生法律效力。

(4).“哪吒”、“敖丙”被侵权——新型“游戏换肤”案公开宣判

1月1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北京某影业公司与杭州某网络公司、北京某网络公司、某科技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依法判决被告杭州某网络公司、北京某网络公司立即停止对 “哪吒”、“敖丙”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就著作权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损失共计100万元;被告杭州某网络公司公开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

游戏中角色皮肤的虚拟形象系统、功能均存在不同差异,在不涉及提升游戏实力的前提下,改变特定可变数字形象的外观为虚拟形象“换装”已经成为当下游戏行业重要的盈利模式和二次元文化群体最重要的消费内容,也是游戏玩家主要氪金消费点之一。本案为探索“游戏换肤”侵权边界与电影作品画面保护路径提供了实践参考。

(5).游戏插件“捉妖”,能否想捉就捉?

《一起来捉妖》系国内首款AR探索手机游戏,它依托手机即时定位,将AR探索和实景展示相结合,让玩家在现实生活中可以随时随地捕捉身边的“妖灵”。然而,一款定位修改“神器”却可以让玩家足不出户就能随意定位,“想捉什么妖就捉什么妖”。重庆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重庆腾讯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深圳腾讯公司)以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涉案虚拟定位插件推广、销售方谌某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浦东法院)。此前,两原告曾提交诉前禁令申请,上海浦东法院于2019年8月27日裁定谌某立即停止妨碍《一起来捉妖》正常运行的涉案行为。近日,上海浦东法院一审判决谌某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100万元。

(6).博纳风行公司诉中国移动公司侵犯剧本著作权案二审有果,法院判决……

如今,制作宣传片已成为很多企业进行推广营销的重要手段,但若是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版权纠纷。

其实,在著作权纠纷中,对争议作品著作权属性的界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判决结果的走向,因此双方当事人往往对此争议较大。比如,在该案中,原告就主张涉案剧本为职务作品,被告则认为原告的权利存在重大瑕疵。对此,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结合在案证据,将涉案剧本认定为合作作品,并对作者享有的权益进行了详细说理。那么,在此类案件中,职务作品和合作作品的权利范围有何不同?

现行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该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其中,该条第二款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而根据现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从上述两款的规定可知,将作品认定为职务作品还是合作作品,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这也是为什么该案原告主张涉案剧本为职务作品的原因。”周富毅表示。

(7).影视公司请求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会在哪些情形下中止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影视版权权利人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8).收藏丨国知局条法司专家带你从专业角度解读新《专利法》修改要点

今年6月,修改后的专利法将施行。本次修改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思路是什么?又有哪些修改的要点?请看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一处处长杨红菊从专业视角进行解读。修改要点: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增 7 条,修改 22 条,删除1 条,在加强专利保护、促进专利运用和完善专利审查制度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修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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