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2020年7月30日

1.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年底前将商标审查周期缩短至4个月以内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记者张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局长崔守东28日在2020年度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集中宣讲活动启动仪式上表示,我国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已缩短至4个月11天,达到相同商标注册制度国际较快水平,年底前将商标审查周期缩短至4个月以内。
崔守东说,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商标审查效率大幅提升,审查质量不断提高,为市场主体带来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目前,申请人足不出户可在线直接办理25项商标业务,还可以在全国212个商标受理窗口就近办理业务,并可在其中103个窗口办理商标质押融资。

2.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络维护的通知

[知产晨讯]2020年7月30日

3.北京:支持外地非遗在京传承传播

日前,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优秀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坚持科学保护、提高能力,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着力保护传承实践、传承能力和传承环境。方案明确,到2025年,组织非遗传承人群参加研修和培训等各类学习,累计培训北京地区及全国各地传承人群不少于500人。同时,形成3个以上非遗国内外传播品牌,加强利用融媒体宣传推广,提高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水平,扩大北京非遗在国内和国际的影响力。方案提出,支持外地非遗在京传承传播。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的凝聚荟萃、辐射带动、创新引领、传播交流和服务保障的重要功能,对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京设有固定传承场所、开展传承活动3年以上、具有一定传承基础,在培养传承人才、开展传承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其他地区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在京开展保护传承工作,根据取得的效果及影响力,可以择优按照规定享受本市代表性项目的相关政策。

4.法制日报:“一带一路”建设中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相对落后,许多企业对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意识相对淡薄,诸多企业不知涉外知识产权为何物,对涉外知识产权的作用了解不够,不知如何发挥涉外知识产权的功能,不知涉外知识产权如何运用,不知涉外知识产权有哪些规则,这就造成自身的知识产权资源流失,或者不知不觉侵犯其它企业的知识产权,这就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有些企业的驰名商标保护意识不强,致使在国外被抢注,无法进入该国市场,最终重新更换商标,给企业国际化带来严重影响。企业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的淡薄,给中国企业走向世界造成巨大障碍。要改变这种状态,最重要的是把培养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一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培养,通过法律培训、进修学习等方式,大力宣传涉外知识产权法律常识,普遍提高企业人员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意识。二是在全社会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培养公众知识产权规则意识,培养公民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三是深化与沿线国家间的知识产权法律合作,为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共建知识产权共享共赢交流机制,合作开展知识产权文化交流活动,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制度建设。

5.专家: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有空间 执法应规范

加强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层面需要做什么?除了立法,在执法、司法等方面还可以有哪些作为?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天津体育学院教授、博导于善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袁钢,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杨,日前做客由人民网体育部和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共同打造的“为体育强国夯实法治之基”系列圆桌论坛,对此展开了探讨。

6.为侵权者戴上“紧箍咒”

“在产品已经被法院判令专利侵权的情况下,侵权者后续生产的空调产品仍然使用我们的专利技术,公司只能再次起诉。”面对竞争对手的明知故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电器)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文旷瑜选择与其“硬刚”,但专利诉讼赔偿低、举证难的老问题,让其头疼不已。

第四次专利法修改新增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望破解上述难题。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将故意侵权的赔偿数额调整为1倍以上5倍以下,法定赔偿额从100万元提高到了500万元,并规定了侵权者的相关举证义务。

对此,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陶鑫良表示:“恶意侵权用重典,惩罚性赔偿制度不仅为法院判决情节严重的恶意专利侵权行为以惩罚性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对屡禁不止的恶意侵权者起到一定震慑作用,还提高了专利权人依法维权的积极性。可以说,这一举措既是规制故意侵权的‘紧箍咒’,也是推进科技创新的‘加速器’。”

7.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中药品种保护立法须完善

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中药行政法律监督管理制度。《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于1993年1月1日实施以来,政府通过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控制中药品种和中药生产企业的数量,优化中药资源配置,提高中药产品质量,防止粗制滥造和浪费中药资源,对促进中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通过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在立法层面逐步修改完善。

8.判了!戴森“全国打假第一案”35名被告人全部实刑,罚金逾千万

面对市场价2990元的戴森吹风机,“心动”的不只有消费者,还有这样一群制假者:他们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拆卸分析、自行研发生产流水线,建立起一条专门的制假、批发和零售链条,假冒产品短期内被大量销往多个省市。2020年7月28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该系列案件的主犯及主要骨干被告人方某、谢某、杨某、黄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主犯方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主犯谢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

至此,除一起案件仍在审理外,被媒体称为戴森“全国打假第一案”的系列案件已基本审结,35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处。从已宣判的案件看,从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到生产主管、技术、销售负责人,再到采购、仓储管理人员……这个制假集团里的35名被告人已分别被判实刑并处罚金,刑期从六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罚金总额达人民币10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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