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11月17日:进一步做好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工作;第三届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论坛圆满举办

(1).国家版权局:进一步做好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工作

进一步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提升著作权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著作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减轻权利人维权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11月15日,国家版权局就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工作中规范权利证明、侵权证据、侵权认定等下发通知。

在权利证明方面,通知要求,投诉人向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时,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要求投诉人提供其主张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证据。投诉人提交的材料中可以作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归属的证据包括:作品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取得权利的合同;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著作权认证机构或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出具的著作权认证文书;其他可以据以推定权利归属的证明材料。

在侵权证据方面,通知明确,投诉人向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时,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要求投诉人提供被投诉人侵犯其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证据。其中,投诉人提交的可以作为其提出权利主张的作品、表演或录音制品被侵权的证据包括:侵权作品、表演或录音制品和购买记录;涉及侵权行为的账目、合同和加工、制作单据;证明侵权行为的照片、视频或网页截图;证明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伪造、涂改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证据;其他能够证明侵权行为的材料。

在侵权认定方面,通知提出,投诉人提交权利证明文件以及侵权证据等相关证据材料后,被投诉人主张已经取得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的,应当提交取得许可的证据,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进行调查核实。被投诉人不能提交上述证据且现有证据足以支持侵权认定的,或者被投诉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取得许可的,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认定被投诉人的行为构成侵权。

(2).长三角司法跨域一体化试点,嘉兴中院与阳光调解中心调成9宗系列案件

2018年“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随之成为嘉兴的首位战略,而司法如何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也成为嘉兴中级人民法院从去年以来一直思考、探索的问题。嘉兴中级人民法院以知识产权案件作为长三角司法跨域一体化的试点突破口,探索走出了一条“不破行政区划、打破行政壁垒”的司法制度创新之路,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正式入驻嘉兴长三角跨域一体化平台,与嘉兴中院共同参与调解G公司与V公司、W公司的9宗实用新型专利纠纷系列案件,最终达成和解。这次调解工作不但彻底解决了9宗系列案件,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彰显了信息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3).第三届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论坛圆满举办

11月14日,南国秋色,丹桂飘香。深圳会展中心第22届高交会场馆中最大的报告厅——五楼簕杜鹃厅里高朋满座,群英荟萃。今年虽然因为疫情关系,像往年那种多种肤色、操着各种语言的中外知识产权行业的知名人士和各路精英在这里云集的情况不再出现,但“第三届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论坛”克服了疫情的冲击和影响,依然高规格举办,这同样是一次高水平、有影响的国际性专业论坛。本届论坛期间,来自AIPPI中国分会等知名国际组织的代表再次与会,共有来自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著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来自国内外的多位高层次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代表百余人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出席论坛并进行现场直播,参会、收看人数超过千人次。

本届论坛由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深圳大学、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等为联合主办单位。

[知产晨讯]11月17日:进一步做好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工作;第三届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论坛圆满举办

(4).《RCEP》全文发布!知识产权专章解读!14节,共83条

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个对话会员国的15位贸易(商务)部长,以视频方式共同签署了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安排——《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以下简称《RCEP》)。《RCEP》的签署,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东亚自贸区建设成功启动,是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近20年来最重要的成果。

《RCEP》共20章,第11章专章规定知识产权,分为14节,共83条。涉及《民法典》第123条规定的全部知识产权客体,内容丰富,影响巨大。结合实践,笔者对此作简要梳理、解读,以飨读者。

(5).浅析商品或服务关联性对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影响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应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即使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也不意味着给予该商标在全类别上的保护。因此,在涉及认定驰名商标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基于驰名商标“按需认定、个案认定”的原则,法院在考量是否对诉争商标予以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时,往往会对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据以主张驰名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关联性进行分析。但对商品或服务关联性的认定,不同于涉及商标法第三十条商品类似的认定可以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为参考,而是往往依赖当事人的举证,进而由法院综合考量商标近似、当事人主观状态、引证商标知名度等因素进行个案判断。

(6).商标确权纷争后再生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葛——“巴布豆”之争一审有果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泉州市巴布豆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泉州巴布豆公司)、福建晋江万泰盛鞋服有限公司(下称万泰盛公司)、台州美得宝鞋业有限公司(下称美得宝公司)、郑州市二七区布尼迪鞋行(下称布尼迪鞋行)停止侵犯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巴布豆中国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泉州巴布豆公司与万泰盛公司共同赔偿巴布豆中国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500万元、美得宝公司对该赔偿数额中的50万元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泉州巴布豆公司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巴布豆”字样及“www.巴布豆cc”与“www.babudog.cc”域名(以下统称涉案域名)。针对上述一审判决,泉州巴布豆公司与万泰盛公司日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于被诉侵权产品上使用相关标识是否侵犯了巴布豆中国公司对涉案商标享有的专用权,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上使用的“BABUDOG”“巴布豆”及卡通狗图形与涉案商标虽然不完全相同,但相关文字分别与涉案商标中的“BOBDOG”在字母排列组合、读音上基本一致或与涉案商标中的“巴布豆”文字相同,两者所使用的卡通狗图形在造型设计方面高度接近,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易产生混淆或误认。布尼迪鞋行未经巴布豆中国公司许可,在被诉侵权产品上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标识构成侵权,但其合法来源抗辩主张成立,巴布豆中国公司在庭审中亦放弃对其主张赔偿请求,故可免除赔偿责任,仅需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泉州巴布豆公司从事了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其辩称系合法使用自身商标,但相关商标已被裁决应予以无效宣告,依据相关商标的使用行为不构成合法使用,故其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针对泉州巴布豆公司使用其企业名称及涉案域名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巴布豆中国公司对其“巴布豆”商标进行了长期使用和宣传,使得“巴布豆”品牌在相关消费群体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泉州巴布豆公司对巴布豆中国公司在先商标权明确知晓,其将巴布豆中国公司注册商标中的“巴布豆”文字登记为自己的企业字号,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双方提供的服务产生混淆或者误以为两者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主观上存在故意攀附巴布豆中国公司商誉知名度的故意,客观上侵害了巴布豆中国公司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和市场经营者应共同遵循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涉案域名与巴布豆中国公司的字号及涉案商标相同或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双方提供的服务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考虑巴布豆中国公司的涉案商标知名度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被诉商标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性质与情节及主观过错等因素,参照巴布豆中国公司与案外人所签订商标许可合同中每年300万元左右许可使用费的标准及该案所主张权利的涉案商标数量,确定泉州巴布豆公司与万泰盛公司共同赔偿巴布豆中国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500万元,美得宝公司对上述赔偿数额中的50万元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7).民法典小课堂 | 随意模仿他人声音,是否侵权?

声音除了精神价值外,还具有商业价值,声音与肖像一样是标表特定自然人主体身份的最易感知的方式,对他人声音的商业价值开发利用,可能会涉及利用或模仿他人声音进行商业性使用以谋取商业利益,这既可能涉及利用特定自然人主体声音的音色、音效等本身的商业价值,也可能涉及利用声音可识别的具有特定自然人主体身份的商业价值。因此,不得随意模仿他人声音进行商业利用,否则可能侵犯他人声音权。

在声音的利用过程中,同样跟相关知识产权有交叉,这一点跟肖像权非常相似,声音的利用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特定的声音和特定的短语,尤其是涉及到自然人发声的特定短语,这种情况会涉及到进行商标性使用的问题,可能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同样会涉及到他人的表演权或录音制作权,在此提醒大家,要区分声音权和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声音权也存在合理使用的问题,这一点跟肖像权是类似的,声音权的问题可以通用适用人格权中的通用规则,比如职场规则、公众人物规则、公共利益规则。也就是说涉及到新闻报道公共利益,公众人物,特定职场,特定环境等方面都会涉及到声音权的合理使用问题。

(8).六间房获赔20万!人人直播被指侵犯“石榴直播”商标

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人直播)与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日前二审宣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处千橡公司赔偿六间房共计20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六间房公司依法享有第20977887号“石榴直播”文字商标、第19012442号、第19012440号、第19012438号“六间房”文字商标(以下简称涉案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六间房公司运营的六间房网站作为向用户提供视频社交服务和在线直播内容的网站。后发现千橡公司在其经营的人人直播网热点板块中的热点词、网页标题、正文内容及相关推荐中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六间房”“6间房”“六房”“6房”“石榴直播”字样,六间房认为此举涉嫌侵犯自己的注册商标权,为此索赔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

千橡公司辩称使用涉案标识的范围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不同,不构成商标性使用,正文内容及相关推荐不是千橡公司主动编辑的,由人人直播平台通过用户分享结合后台技术聚合而成,自动生成热点板块的热点词,并且根据实时分享内容会有变化,公司没有任何获利。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人人直播出现的热点词、页面标题、正文内容、相关推荐中使用“六间房”“6间房”“六房”“6房”“六房间”“石榴直播”字样,侵害六间房公司享有的商标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一审判处千橡公司赔偿六间房经济损失100万元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

千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因对相关证据未能采信,而导致酌定赔偿数额过高应予以纠正。2020年8月17日,二审判处千橡公司赔偿六间房经济损失15万元及合理费用5万元。

[知产晨讯]11月17日:进一步做好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工作;第三届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论坛圆满举办[知产晨讯]11月17日:进一步做好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工作;第三届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论坛圆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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