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2020年8月12日
1.国际注册审查提质增效 助力快保护同保护——商标局国际注册部门商标审查提质增效纪实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商标局聚焦主责主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持续推进商标国际注册业务便利化改革,全面提升马德里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有效保护中外申请人合法权益。
优化网上服务功能,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国际注册一处注重引导国内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业务,陆续上线国内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续展、指定代理人等后续业务功能。1-6月,商标局共收到国内申请人提交的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3875件,同比增长36%,网上申请比例达93.5%。积极克服国际邮政服务中断的困难,在中国商标网及时发布《关于疫情期间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网上申请有关事项的说明》,主动增加工作量,扫描国内申请人纸件申请书电子发送国际局,最大限度保护国内申请人权利不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商标局完成去国际注册业务审查4009件,审查周期2个月。
2.浙江省人民政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便利化服务
在全省知识产权质押工作大力推进下,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顺势而为,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不断推出质押登记便利化服务改革举措。2019年中心(代办处)受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数量688笔,质押金额1727334.5万元,名列全国各代办处前列。2020年上半年,中心(代办处)受理专利、知识产权混合质押登记数量418笔,同比增长132.2%;质押金额925851.17万元,同比增长201.8%;质押登记数在疫情期间最为严重的2、3月份逆市上涨,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保证了1倍以上的增长速度。各项质押登记便利化服务举措的推行,有效助力全省知识产权质押工作迈上新台阶。
3.知识产权换来真金白银 温州创新融资模式帮扶中小微企业
浙江在线8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银燕 王艳琼 浙报融媒共享联盟龙湾站 王策)“非常意外,没想到一份专利证明也能申请贷款。”8月10日下午,温州东凌鞋机有限公司车间正开足马力赶制订单,总经理林冬贵激动地说,“多亏政府部门推出的知识产权融资业务,让我们有足够资金继续投产。”
东凌鞋机是一家自主生产高科技制鞋设备的外贸企业,近年来陆续研发出智能折边机、智能裁剪机等新型设备,同时申请到了不少专利。随着国外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今年6月,公司决定转战国内市场,却遇上资金周转难题。“就在我们一筹莫展时,助企服务员给我们带来了好消息,公司的知识产权有机会换成钱。”林冬贵说,这让他感到意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到龙湾农商银行客户经理陈琰文,没过多久,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设备专利申请到100万元融资款。
4.贪玩公司申请注册“渣渣辉”商标被驳回,法院:“渣渣辉”涉贬低人格
8月11日,北京法院裁判信息网更新了江西贪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二审行政判决。
案件起因贪玩公司申请的“渣渣辉”商标未获批准。2018年4月,贪玩公司申请“渣渣辉”商标。2019年6月,上述商标申请由于违反商标法,被驳回申请。贪玩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该条款属于商标绝对禁用条款,构成该条款规定情形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即使具有知名度或显着性亦无法获得可注册性。
5.浙江杭州上半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实现逆势正增长
“杭州市上半年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诉调中心的线上调解平台建设,深化‘一件事’改革,梳理知识产权服务事项37项。”——在浙江省知识产权条线年中会议中,杭州市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举措成为了全省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的一大亮点。目前,该项目已在滨江区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日前,浙江省知识产权条线年中视频会议顺利召开。据了解,此次会议主要就贯彻两办意见、“最多跑一次”改革、知识产权质押、地理标志运用、专利执法维权等工作展开交流,重点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再部署
6.美国Teleflex v. KSR案的判决对我国专利创造性的评价标准的启示——美国IP经典案例分析系列之一
世界各国的创造性审查方法是以欧洲和美国为典型代表的,尤其是美国的“非显而易见性”判断标准的发展是一个特别值得借鉴的重要思路。本文以案例分析美国专利制度中的“非显而易见性”,从而比较中美创造性判断方法在具体操作上的差异。
7.商标权无效宣告制度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注册商标权无效宣告制度是指商标在申请注册时便存在不予注册的绝对或相对理由,在商标注册行政部门主动发现或经他人申请之后,由商标注册行政部门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使商标权回到自始即不存在状态的法律制度,是使商标权消灭的一种方式。
我国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制度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体现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与第三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一规定是禁止注册的相对理由,一是禁止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二是禁止在所有类别上注册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条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对争议注册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通常情况下,驰名商标所有人须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但如能证明该商标注册属于恶意注册,则不受5年期限限制。
8.TFBOYS写真造型陷入版权风波
近日,影视编剧、制片人于正在微博发文暗指TFBOYS当日发布的七周年写真造型图涉嫌抄袭,并附上了对比图。对此,拍摄TFBOYS七周年演唱会海报和写真的摄影师韦韦来在微博发文进行了回应,称构图是为了配合主题,构图方式和“羽毛”拍摄道具的选择不存在原创性,黑色羽毛裹头的造型创意设计在早前就已经被使用,在领域内十分常见。对于这一争议,孰是孰非目前尚无定论。不过,其引发的版权保护问题值得思考,即单纯的写真创意造型是否受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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