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11月15日:时隔一年,终于又有人来无效“华为”的专利了;谷歌在英国数据隐私权上诉案中获胜,大型平台自由使用用户数据成为可能

[知产晨讯]11月15日:时隔一年,终于又有人来无效“华为”的专利了;谷歌在英国数据隐私权上诉案中获胜,大型平台自由使用用户数据成为可能

时隔一年,终于又有人来无效“华为”的专利了

11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决定公布信息显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一件名为“一种简易访问网络运营门户网站的方法”的发明专利ZL02123502.3有一条最新的无效决定,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全讯汇聚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而这距离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名义被提出无效的上一个决定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上一次是在2020年9月22日。

谷歌在英国数据隐私权上诉案中获胜,大型平台自由使用用户数据成为可能

当地时间2021年11月10日,英国最高法院就Lloyd v Google LLC [2021] UKSC 50 案发布一份重磅宣判,裁决谷歌在这场数据隐私权集体诉讼的上诉中获得胜利,不必支付原告提出的可能高达30亿英镑的损害赔偿。这一判决不仅令谷歌颇为振奋,也引发了业内,尤其是包括万豪集团、Facebook、YouTube等多家正处在类似数据隐私权集体诉讼案件中的大型企业或平台的高度关注。

本案原告Richard Lloyd于2017年在英国某消费者组织的支持下,作为代表向英国高等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所诉行为发生在2011年底至2012年初的数月中,谷歌在用户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况下追踪四百万英国iPhone用户的互联网活动,收集相关网络痕迹数据,用于投放精准个性化广告等商业目的。原告认为该等行为违反了英国1998年《数据保护法案》第13条,要求向所有受影响的用户每人赔付750英镑,共计约30亿英镑。

擅用近似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认定

泰山原浆啤酒是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简称泰山公司)旗下的明星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然而市场上又出现了一款“燕京7日鲜”啤酒,包装竟与之极为相似,令消费者难以分辨。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此案,改判“燕京7日鲜”啤酒的生产公司赔偿泰山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106730元。

产品陷“抄袭”罗生门!复星回应:拥有知识产权,相信法院

11月13日晚间,复星集团就旗下公司被诉侵害商业秘密一事,回应记者称,我们留意到相关的报道,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复星高科)、上海复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复云健康)、上海时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时晖信息)对“星卫士”产品拥有知识产权,并未侵犯其他公司权益。该案已经在相关司法程序中,相信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前,雪扬科技在北京总部召开新闻沟通会,雪扬科技CEO马剑飞称,已正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复星高科、复云健康、时晖信息及复云健康相关负责人陈卫俊侵害其商业秘密,并向四被告共同索赔100万元。

德国联邦专利法院:人工智能不能被列为发明人,但是……

11月11日,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做出裁决,人工智能系统不能被列为发明人,德国专利申请必须指定一个人为发明人。但补充说,这项发明的概念得到了人工智能系统的帮助。这是英国萨里大学Ryan Abbott教授在其DABUS人工智能可专利性问题上的又一次尝试。他代表美国发明家斯蒂芬·泰勒(Stephen Thaler)博士在全球范围内提出了多份专利申请。这是继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美国法院、英国专利局、英国上诉法院、欧洲专利局等均不承认人工智能作为发明人之后,又一个重量级法院的裁决。此前,只有南非和澳大利亚承认人工智能作为发明人,但是澳大利亚目前在法院和专利局之间还在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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