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5月19日:教育部: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上海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2.21件
教育部: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
5月18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
近年来,一些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未经批准冒用“大学”“学院”名称,并对外开展宣传、招生等活动,造成社会公众误解,扰乱了教育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为全面清理整顿“大学”“学院”名称使用乱象,规范名称登记使用行为,牢牢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阅读原文)
老字号企业标识不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王星记”商标侵权案昨日宣判
5月18日,本院对原告杭州王星记扇业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王星记公司)与被告绍兴王星记扇厂、杭州保和堂医药有限公司、周某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万元。
案中两老字号企业共同传承了“王星记扇”这一非遗传统技艺项目的制作工艺,且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各自形成了多重权利。两企业间的权利冲突对于司法实践如何平衡好两者的权利以及社会公众利益提出了挑战。本案判决在充分考虑和尊重相关历史事实的前提下,秉持“公平、诚实信用、禁止市场混淆、有利于老字号品牌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争议。
上海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2.21件
全市专利授权量3.49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6896件,PCT专利申请量为943件。至3月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总量为15.11万件,同比增长14.28%;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2.21件,较2020年底增长2件。
全市商标申请量为12.60万件,商标注册量为11.02万件,平均每新增1户市场主体同时新增注册商标0.95件。至3月底,全市商标有效注册量为183.28万件,同比增长19.12%,每万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为6108件。
浙江开出首张专利重复侵权罚单
近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规定,对郭某专利重复侵权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浙江省专利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浙江省开出的首张专利重复侵权行政处罚案罚单。
经查,温州某机械有限公司原技术人员郭某在辞职后租用厂房,生产、销售多台仿冒该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三维包装机产品,分别于2017年和2019年被专利所有人投诉,经专利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后予以两次责令停止侵权的行政裁决。后郭某不服该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诉讼,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撤诉,该行政裁决生效。
根据《浙江省专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专利重复侵权行为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郭某专利重复侵权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售假”724万元,赔2172万元!这起公益诉讼一审判决来了
2018年2月,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接举报称市场有假冒“星巴克”品牌咖啡,经查确为假冒产品。江苏省消保委认为该案属于假冒商标的“涉知识产权”案件,事实清晰且已固定,涉案金额巨大,侵权现象严重,可以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该公司售假行为构成欺诈,主张涉案金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公司直接销售对象较多,销售金额高达724万余元,假冒“星巴克”商标咖啡已经流入全国消费市场,消费人数具有众多不特定性。涉案公司明知对外销售的咖啡假冒“星巴克”商标,却隐瞒事实真相,以假充真,进行欺诈销售,违反了相应义务,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5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涉案食品公司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21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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