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12月25日: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时;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揭牌以来已审结案件4124件;企业全称作为商标注册的几种情形

[知产晨讯]12月25日: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时;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揭牌以来已审结案件4124件;企业全称作为商标注册的几种情形

(1).加强代理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时之六

“蓝天”行动中,在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注重代理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着力构建综合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专利代理信息公示。加强代理信息公示,既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判别代理机构的客观需要,也是以公示效应加强监管的重要手段。“蓝天”行动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和执业专利代理师相关信息的公示,整合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项并进行重点公示,加大违法失信行为曝光力度;新增机构设立年限和代理师执业年限、参加执业培训、获奖情况等信息项,结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已公示的专业领域、代理量、授权量等信息,全面展示机构和代理师实力和经营状况,为社会公众选择合适代理机构提供参考;在此基础上,还对公示系统的检索策略和展示界面进行了优化,使检索更为高效、便捷,界面更加清新、友好。(公示系统网址:http://dlgl.cnipa.gov.cn/txnqueryAgencyOrg.do)

二是印发《专利代理监管工作规程(试行)》。该规程作为参考性文件,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和无资质专利代理等不同类型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处理程序进行了细化,还对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办案协作、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规则进行明确,为进一步统一标准、提升监管水平提供参考。

三是健全违法违规代理线索征集网络。为便利群众反映线索,国家知识产权局更新“知识产权代理管理”专栏,建立并优化全国性网上线索征集平台,集中公开31个省局热线电话,畅通线下纸件材料接收渠道,指导各级行业组织建立行业自律线索征集通道,形成涵盖“网络、电话、信函、现场”等多种形式的立体化违法代理线索征集网络,线索征集、移送的便利性和协调性有效提升。(相关网址:http://dlgl.cnipa.gov.cn/txnqueryTsjbPhone.do)

四是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新路径。组织有关专业机构,探索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电子存证等技术,对有关知识产权服务网站、论坛、电商平台等进行监控,及时发现涉嫌无资质专利代理、“挂证”、虚假宣传、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依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实时固定网络电子证据,为后续约谈整改和办案工作提供充足数据资源和证据支撑。

(2).公安部:今年以来破获侵权假冒犯罪刑事案件1.6万余起

12月24日从公安部获悉,202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昆仑2020”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已破获刑事案件1.6万余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91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万余名,涉案总价值180余亿元,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2020年以来,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双11”等关键时间节点,公安部多次发布预警提示,公布典型案例。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宣传活动,先后开展现场讲解1.2万余次,制作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开展销毁侵权假冒商品活动260余次,营造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3).四成以上法官是博士!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揭牌以来已审结案件4124件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4日发布数据显示,该法庭自2019年1月1日揭牌以来,截至2020年12月23日,共受理案件5104件,审结4124件。累计召开111次专业法官会议,形成了418个具体法律适用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由于涉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难度较大,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更高。据知识产权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朱理介绍,该庭目前共有法官38名,法官助理44名。法官全部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42%是博士,37%有理工科背景,21%有海外留学经历。据介绍,知识产权法庭目前建成了“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包括360余名技术调查官,覆盖30多个技术领域,调派技术调查官支援地方法院审判工作。在硬件方面,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了集信息化终端运用、同步圈画技术、AR技术、语音识别技术与电子签名技术等多项技术于一体的科技法庭,并积极推进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业农村部等部委的数据、网络共享,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完善。

(4).国知局:27个“一窗通办”综合性窗口和203个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详细信息

[知产晨讯]12月25日: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时;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揭牌以来已审结案件4124件;企业全称作为商标注册的几种情形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地方专利商标业务窗口名称 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业务“一窗通办”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0〕36号)要求,各地区积极整合优化专利商标窗口服务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业务受理“一窗通办”。现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等27个已实现“一窗通办”的综合性窗口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北京朝阳受理窗口等203个已按要求规范对外名称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信息予以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增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窗口”专栏,对于已经公告的窗口信息发生变化的,通过网站发布信息更新,不再另行公告。

(5).2020年中国律师业知识产权业务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律师业收入规模不断上升

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提出,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不少企业都把知识产权提升到战略层面,其中涉及到法律业务,都离不开知产律师的协助。也因此带动了整个律师业知识产权法业务收入的增长。我国出台了系列具体的知识产权规章制度,这给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良好的政策背景和社会环境,部分跨国公司应时而动,加大了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律师业知识产权业务应势增长。

(6).企业全称作为商标注册的几种情形

在近日的审查过程中,笔者遇见了若干个以企业全称作为构成要素的商标。企业全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已经有了定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共同讨论确定的《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查标准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中明确指出:商标标志本身仅由申请人的企业全称构成或显著识别部分仅是企业全称的,可以认定构成《商标法》 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以缺乏显著性为由不予核准注册。若商标中含有企业全称,但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且申请人主体与该企业全称存在实质性差异的,在不符合商业惯例且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不予核准注册诉争商标。基于以上规定,笔者将含有企业全称的商标审查进行分类,以供参考。

(7).霍夫曼-拉罗奇公司诉普瑞柏生物技术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附图可以认定霍夫曼-拉罗奇公司主张的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咬接元件”为功能性特征,权利要求8、11中的“咬接元件”不是功能性特征。被控侵权产品相应技术特征与说明书披露的一则实施例相同,亦与权利要求8、11记载的咬接元件的具体结构相一致,具有权利要求中的咬接元件技术特征。康佳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发明专利权,构成重复侵权。普瑞柏公司从康佳公司采购试剂盒盛装试剂后对外销售,以及在公司产品手册中许诺销售,构成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因普瑞柏公司生产众多试剂产品,被控侵权产品系普瑞柏公司采购盛装试剂专用于霍夫曼-拉罗奇公司有关检测仪器中,普瑞柏公司对于该仪器所涉检测试剂相关的试剂盒理应有所了解,且其也认可知道所采购的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存在较大价格差异。此外,(2016)沪73民初835号生效民事判决已认定康佳公司生产的涉案试剂盒系侵权产品,霍夫曼-拉罗奇公司亦于2018年3月向普瑞柏公司发出警告函,普瑞柏公司应当知道被控侵权产品是侵权产品,故其主张的合法来源抗辩不能成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判决普瑞柏公司、齐嘉公司停止侵权,康佳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5万元,普瑞柏公司对其中1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8).以案释法 | 专利维权当心买卖变承揽

专利维权过程中,获取被控侵权产品对被诉侵权方实施侵权行为加以证明是专利权人的惯常手段,实践中专利权人公证网购过程的方式最为普遍,但也有采取订立合同的方式购买一些无法网购的被控侵权产品,这种方式也通常被法院认可。有些专利权人可能要问了,我明明是购买到的被控侵权产品,为什么法院认为不能证明被诉侵权方的侵权行为呢?一起通过一则案例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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