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12月28日:商标异议、无效宣告、撤三网上申请今日上线;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知识产权犯罪规定作出的修改; 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来了!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特作如下决定:
一、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和数量决定。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管辖以下案件:(一)海南省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二)前项规定以外的由海南省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海南省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四)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其管辖的其他案件。应由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海南省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履行相应检察职责。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
四、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院长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院长提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五、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宣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网上申请今日上线
(3).2021.3.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知识产权犯罪规定作出修改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次刑法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修改,是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后第一次对有关知识产权犯罪规定作出修改完善,涉及知识产权犯罪条款8条,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知识产权犯罪中除了假冒专利罪一条未作修改外,其他都作了修改,还补充了一条。修改较多、变化较大。
典型案例一:上诉人任晓平、孙杰与被上诉人苹果商贸公司、苹果贸易公司、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2020)最高法知行终406、407号】
典型案例二:上诉人康文森公司与被上诉人华为技术公司、华为终端公司、华为软件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2019)最高法知民终732号等3案】
典型案例三:上诉人中隧桥公司与被上诉人恒天公司、华川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2020)最高法知民终2号】
典型案例四:上诉人怡信公司与被上诉人曾某某等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2019)最高法知民终230号】
典型案例五:上诉人德浩公司与被上诉人光峰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2019)最高法知民终830号等9案】
典型案例六:上诉人品创公司与被上诉人源德盛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2020)最高法知民终357号】
典型案例七:上诉人联悦公司与被上诉人博生公司、原审被告天猫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行为保全案【(2020)最高法知民终993号】
(5).青年才俊分享跨越之路 打造知识产权人才的“黄埔军校”——2020首届未来知识产权官大会暨第二届U40颁奖盛典在穗圆满落幕
12月25日,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黄埔区委组织部 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由IPRdaily和创业邦联合主办的2020首届未来知识产权官大会暨第二届中国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颁奖盛典在广州开发区圆满落幕。在2020首届未来知识产权官大会现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巨峰出席活动并致辞。他指出,人才是知识产权事业最基础、最重要、最核心的战略资源。知识产权人才是加快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推动者、引领者和践行者。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我们推动未来知识产权官大会和“U40”活动落户广东,就是要传递出广东以奋斗者为本,致力于加快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吸引和汇聚优质知识产权青年力量,建设全球知识产权高地的强烈信号。何巨峰表示,希望大家和全国、全球的知识产权人才一如既往地关注广东、支持广东,更欢迎各位精英、各位朋友融入到广东、到广东来发展,在广东这片改革开放的热土、创新发展的沃土、担当实干的净土,一展宏图伟愿,实现理想抱负。
(6).国知局:同意在北京/江苏部分地区开展『外国人参加专代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请开展北京专利代理领域改革开放试点工作的函》(京知局函〔2020〕307号)、《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请开展专利代理领域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函》(苏知函〔2020〕6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苏州高新区和南京市江宁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有关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3年。你局要高度重视专利代理对外开放有关试点工作,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及时总结报送试点经验,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打下坚实基础。在试点工作中,要按照《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精神以及试点工作实施要点(附件1、2),进一步完善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并报我局备案。
(7).立体商标案例:马爹利注册水滴形切面酒瓶为商标遇阻,法院:只是酒类商品容器
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马爹利将水滴形切面设计的酒瓶容器作为三维标志注册为商标的申请,历经商评委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裁判,被宣告失败。法院认为,相关公众并未对该商标产生强于酒类商品容器含义的商标认知,即诉争商标不具备“获得显著性”,不应予以注册。
(8).最高院:直播带货销售仿冒手机,法院判决主播承担赔偿责任
主播通过直播间销售仿冒手机,消费者起诉主播及直播平台承担赔偿责任。2020年9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依法公开宣判,认定主播构成欺诈,应承担赔偿责任,直播平台尽到了相关义务不承担责任。主播许某某是某平台主播,2019年5月28日,消费者王某某通过直播间购买许某某私下销售的手机一款,收货后发现手机系仿冒机,经沟通无果。后王某某以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为由将许某某、直播平台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许某某在直播期间持续挂有“小黄车”,该行为可视为系其利用主播身份不断为商家导流宣传推广,具有对外销售获利的主观意图,其具有经营者身份。王某某在购买手机前观看许某某直播已持续半年,对许某某心存信赖,许某某私下直播带货交易行为视其利用主播身份导流并实现流量变现,应认定为经营行为。应当注意的是,一般情形下主播不参与实际交易,不具有经营者身份,但主播如果除带货行为外,亦参与商品或者服务提供、经营,成为商品或者服务买卖合同相对方,则具有经营者身份,需承担经营者责任。许某某在使用手机半个月后,方进行转让,其应对手机外观及实际使用情况了解,王某某收到手机后发现明显与直播间宣称的性能不符,王某某基于信任,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许某某作为经营者实施的上述行为构成欺诈,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直播平台在直播规范中明确公示禁止进行站外交易,在接到王某某投诉后及时对主播账号进行封停处理等,尽到了事前提示和事后监督义务,且现无证据证明直播平台知晓涉案交易行为存在,故不承担相应责任。最终,一审判决许某某退还王某某购机款,并赔偿购机款三倍及王某某维权合理开支。
本案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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