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12月10日:蓝天行动首件永久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处罚决定书;《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GII)》发布;化妆品行业打响“昵称保卫战”

[知产晨讯]12月10日:蓝天行动首件永久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处罚决定书;《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GII)》发布;化妆品行业打响“昵称保卫战”

(1).外交部:中方愿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8日在北京表示,中国愿继续同各国一道,加强科技创新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为全球知识产权平衡、包容、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7日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申请数量达到140万件,继续排名全球第一。报告同时指出,2019年亚洲专利申请量与2009年相比增幅显著,主要得益于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推动。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就此指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有关报告再次印证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卓著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近年来中国政府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2).上海某商标事务所因伪造商标局公文被永久停止商标代理业务

经查,上海雪耐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雪耐)主管吴某为招揽商标代理业务,利用电脑系统自带的画图软件,采用“选择”及“文本”功能键的组合方式或者复制粘贴方式,编辑需要修改的内容,伪造、变造了《商标续展通知书》《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商标驳回通知书》等8类原商标局公文,并指派两名业务员通过微信和腾讯QQ发给有关企业负责人,两名业务员在发现该主管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的事实后,仍接受其指派,使用上述伪造、变造的公文,先后欺骗100家企业和6名个人办理了相关商标代理业务,并收取费用。上述伪造、变造的公文文头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套用原商标局正式公文格式,填写虚假内容,文尾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红色印章,共126份,经商标局鉴定均系伪造或变造。其中13份《注册类别补正通知书》、4份《商标续展通知书》、1份《变更补正通知书》、1份《转正补正通知书》、74份《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为伪造公文;其余23份《申请受理通知书》、9份《商标驳回通知书》和1份《部分驳回通知书》为变造公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经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等法定程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上海雪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10万元的处罚;分别给予两名相关业务员警告并罚款的处罚;主管吴某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该机构主管吴某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骗罪提起公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当事人以上罪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查处情况通报我局,并请我局依法停止受理上海雪耐办理商标代理业务。

(3).新时期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近日,由《中国检察官》杂志社、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福建省知识产权协会协办的“强化知识产权专业化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福州举行。《中国检察官》杂志社总编辑姜昕,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余深画,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颜志煌等出席开幕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文澜资深教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组成员吴汉东作主旨演讲。

会议围绕“知识产权专业化司法保护的法律规制”“立足本土知名知识产权保护及风险防范”及“知识产权专业化综合保护机制的构建”三大议题展开深入讨论和交流。

(4).化妆品行业打响“昵称保卫战”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下称判决书)显示,完美日记母公司逸仙电商正全力争取“小粉钻”商标。据悉,“小粉钻”为完美日记旗下一款热门口红产品的昵称。事实上,不只是完美日记,兰蔻、SK-II、资生堂、欧诗漫、HFP等国内外美妆品牌也早已开始对爆款产品昵称进行商标申请注册。在当下竞争激烈的美妆行业中,品牌保护意识提升,产品昵称也成为了重点关注对象。

毋庸置疑,为化妆品昵称申请商标注册,不仅可以形成竞争壁垒,同时也对“蹭昵称”的山寨产品起到约束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9月17日举办的2020年度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集中宣讲活动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0年6月,中国化妆品商品商标累计有效注册量为85.7万件,占中国商标有效注册总量的3%。并且,当下中国商标注册周期比2016年以前缩短了5个月,仅需8-9个月,尤其是中国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平均已缩短到4个半月内。由此可见,在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和国家政策层面积极推动的双重因素下,今后行业或将迎来一波化妆品昵称商标注册申请的潮流。

(5).关注!WIPO 发布《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GII)》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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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京法巡回讲堂 | 一家剧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著作权问题,法官来告诉你

12月8日下午,受国家大剧院邀请,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张晓霞带队、审判监督庭法官崔宇航、宋鹏及法官助理杨振组成的四人宣讲团,前往国家大剧院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著作权保护普法讲座。来自国家大剧院十余部门的200余人参加讲座。

讲座开始,张晓霞庭长首先向大家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基本情况以及著作权案件相关信息,使大家对著作权保护问题有了一个整体理解和把握。随后,法官助理杨振就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与作品的类型进行介绍,并对审判实践中的作品认定难题及著作权法新修订的作品内容作出分析;崔宇航法官重点讲授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问题,并结合具体案例细致分析常见的合理使用认定情形及理解思路;宋鹏法官则有针对性的就国家大剧院重点关切的戏剧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作出阐释,对于戏剧作品的法律界定、权利归属、著作权与邻接权以及重点维权事项等内容进行提示。

(7).法官以案说法:商标行政案件中对姓名在先权利的判断

2013年,李某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下称诉争商标)。2017年,知名主持人刘纯燕以损害其在先姓名权为由,就诉争商标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原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作出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李某不服该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终审驳回其上诉。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对姓名权的保护要求姓名应与该自然人建立紧密的对应关系,甚至要具有一定知名度。这是因为,知识产权领域中对他人姓名的侵害主要原因在于该姓名所附着的商业价值,姓名权实质上被作为一种商品化权益来保护。该案中,在案证据显示,刘纯燕在1994年至2014年间,使用“金龟子”作为其艺名主持了《七巧板》《大风车》《动画城》等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少儿节目;其提交的国家图书馆检索报告和刘纯燕所获的各项荣誉中亦使用了“金龟子”来指代刘纯燕。在案证据可以证明相关公众已将“金龟子”与刘纯燕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容易认为标有诉争商标的服务系经过刘纯燕许可或者与刘纯燕存在特定联系。李某未能对其使用“金龟子”申请诉争商标作出合理解释,在此情况下,可以推知李某在申请注册诉争商标时,明知“金龟子”系刘纯燕的艺名这一事实,具有较为明显的主观恶意。综上,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损害了刘纯燕对其艺名“金龟子”享有的在先合法权益,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8).中国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探析

《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之前,我国药品专利的保护期与其他发明专利保护期一致,均为20年。然而创新药因临床实验和上市审评的研发特点,一般从立项到成功上市销售需要8-10年时间,原研药企业往往只能在药品上市后的十余年时间里通过提高产品售价来抵消前期研发成本。这也间接导致了我国创新药价格居高难降,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的情节便是前述现象的真实反映。

为了弥补创新药上市行政审批而致使专利权人在专利权保护期内无法正常销售的损失,我国第四次《专利法》修改增加药品专利保护期限补偿制度。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就《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实施细则意见稿》中对药品专利期限补偿的适用规则做出了更为详尽的规定。

本文将通过对美、日等国家药品专利补偿制度进行比较,同时分析《实施细则意见稿》中所规定的我国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从而对我国即将实施的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进行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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