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11月24日:《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GB/T39551-2020)解读;2020知交会促成知识产权意向交易达128.5亿元;警惕“专利流氓”

(1).2020知交会促成知识产权意向交易达128.5亿元

近日,2020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为“2020知交会”)收官。据大会组委会提供的数据,本届知交会促成知识产权意向交易128.5亿元,实现专利和商标交易金额共计17.23亿元,地理标志产品达成交易11.1亿元,版权达成交易金额1.44亿元。据了解,本届知交会线上参展机构达2469家,是上一届线下知交会参展机构规模的8倍多,展示知识产权展品1.7万件,其中专利4949件、商标5727件、地理标志产品334个、版权510件。展示知识产权产品5486件,涉及专利1.25万件、商标24313件、版权11036件。

本届知交会实现知识产权交易18.67亿元,其中专利和商标交易金额共计17.23亿元,比去年增长15.97%,版权达成交易金额1.44亿元,涉及版权2323件。地理标志产品达成交易金额11.1亿元,比去年增长23.20%,涉及地理标志产品90件。知识产权拍卖成交金额达2970万元,比去年增长17.39%,其中,专利拍卖成交9项,金额 1610万元;商标成交17项,金额1360万元。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3.3亿元。

本届知交会还促成大批重要知识产权项目落地。《知识产权保险合作协议》《共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战略合作协议》《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合作协议》等多个重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举行了签约仪式,促成意向交易金额128.5亿元,比去年增长26.64%。

(2).《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0》:人工智能专利申请量世界第一

23日,由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编著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在浙江乌镇举行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发展论坛发布。《报告》指出,中国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可控技术能力逐步增强,5G、操作系统等技术取得突破,人工智能专利申请数量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报告》指出,过去一年,中国牢牢把握历史机遇,加快网信事业蓬勃发展,不断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其中,中国5G技术世界领先,专利申请数量优势明显,华为排名第一,中兴通讯排名第三。据统计,从2020年开始,全球的5G网络将有三分之一来自中国技术。《报告》显示,2019年,人工智能专利申请数量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专利申请数高达11万项。

(3).打着“知识产权”幌子阻碍创新 警惕这种“专利流氓”

“今年6月和9月,一家NPE公司对华为和中兴发起了28起诉讼,内容主要涉及数字信息传输以及无线通信、网络等专利技术,它对我们创新主体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在近日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专交会)上,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谢小勇说。

无疑,知识产权已成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据《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9)》显示,2019年中国授权发明专利45.3万件、实用新型158.2万件、外观设计55.7万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3.3件,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位列14名,成为唯一进入前30名的中等收入经济体。

与国内日益改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相比,中国企业在海外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复杂。“从现在趋势来看,国外正打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幌子来阻碍中国产品参与国际竞争。”谢小勇说。

他提到的NPE即非专利实施主体,拥有专利权的主体本身并不实施专利技术。NPE可分为科研型NPE、投机型NPE、防御型NPE三种,其中,投机型NPE是购买专利的个人或团体,通过用购买所得的专利应对市场上运转成功的产品,榨取远高于专利实际附加于产品上的价值的利润,也被称为“专利流氓”,是阻碍创新的重要因素。它们通常不从事实体产品研发、制造或生产,而依靠专利侵权诉讼和授权等方式盈利。合理运营知识产权本无可厚非,但“专利流氓”往往采用激进的、轻率的知识产权诉讼策略,骚扰、威胁创新实体公司。

(4).四维图新诉百度电子地图侵权案 法院一审判赔6500余万

电子地图是车载导航等软件得以运行的重要部分,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日前,北京知产法院一审审结一起电子地图侵权纠纷案,判令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等赔偿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6500余万元。

经审理,北京知产法院认为,具有独创性的地图可以作为图形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本案中,四维图新公司主张的电子地图具有应受著作权保护的图形作品表达形式,满足地图作品创作空间范围内的独创性要求,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地图作品。四维图新公司提交的经公证的对比点包括暗记、内部道路、扩海行政范围、模式图等多种地理信息,涉及我国26个省级行政区。经比对,包括虚设道路等不规范信息在内,原被告双方的电子地图中包含大量实质性相似或相同的表达。百度网讯公司等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地图由其独立创作完成,其用于比对的地图版本亦缺乏必要的审图、备案及版本信息,相较于原告公证保全的地理信息已有变动,不具备全面比对的条件和可行性。

因此,百度网讯公司等未经许可,在“百度地图”等软件上使用涉案地图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其电子地图享有的著作权。此外,四维图新公司另主张的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前述著作权侵权行为实质上属同一行为,相关权益已经适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对此不再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评价。

(5).关注!“苏维妮SUAVINEX”商标之争有果

提及西班牙母婴用品品牌“苏维妮SUAVINEX”,很多宝爸和宝妈对其安抚奶嘴、奶瓶、磨牙器等产品不会陌生,这些商品因设计独特、图案新颖、色彩丰富而备受欢迎。而围绕着注册使用在绘画笔、卫生纸等商品上的第16523812号“苏维尼SUAVINEX”商标(下称诉争商标),西班牙苏文耐克斯实验室有限公司(下称苏文耐克斯公司)与美洲股权投资(昆山)有限公司(下称美洲股权投资公司)产生了纠葛。近日,双方纷争有了新的进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美洲股权投资公司系以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所指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诉争商标注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最终得以维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美洲股权投资公司的商标注册行为有违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其申请注册诉争商标的行为应当予以禁止,诉争商标应予以无效宣告,据此一审判决驳回了美洲股权投资公司的诉讼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苏文耐克斯公司在婴儿奶瓶等商品上享有“SUAVINEX”商标的专用权,其在中国市场上对应的音译中文为“苏维妮”,使用在婴儿奶瓶等商品上显著性较强,诉争商标与苏文耐克斯公司的商标外文部分及其对应的音译中文几乎完全一致,且美洲股权投资公司申请注册了与苏文耐克斯公司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数十件“SUAVINEX”商标及多件与其他知名品牌相近似的商标,而美洲股权投资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上述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具有真实、诚信的商业使用意图,其上述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明显违背商标内在价值,而且会对商标注册秩序产生消极影响,其申请注册诉争商标的行为应当予以禁止。综上,法院终审驳回美洲股权投资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6).从初创到IPO——科技型企业的专利工作策划之路

专利问题,历来是众多科技型企业(下文简称企业)在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募股)道路上需要直面的一个难题。不少企业走进了IPO考场,才忽然发现需要面对来自竞争对手发起的专利狙击,或者来自IPO审核机构关于专利漏洞的尖锐问询,仓促之间,有的向对手交出巨额专利和解“学费”,有的甚至直接主动申请“退考”。

当下,对于将IPO作为未来发展战略重要一环来看待的企业而言,正视专利因素对IPO的重大影响之余,明确如何在自身发展各阶段中,根据不同的资源配置能力对专利工作进行有侧重点的策划,以提前消除不必要的专利隐患、将IPO节奏更好地掌握在己方手中,则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下文将根据企业从初创到IPO过程中的一些关键时段或节点,对其涉及到的专利工作策划重点,进行一般性的探讨和说明。

(7).《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GB/T39551-2020)解读

近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起草的《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于2020年11月9日批准发布,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对有关要点通过如下五点进行解读:

  1. 标准的制定背景
  2. 标准的起草过程
  3. 系列标准的组成及其逻辑关系
  4. 系列标准的特点
  5. 标准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8).热点案例 | 开发、运营虚假微信截图生成软件构成侵权

腾讯科技公司开发了“微信”软件,并授权腾讯计算机公司进行运营。朱迪网络公司运营的“玩截图”网站(www.wanjietu.com)以及“玩截图”“微信对话生成器”等9款手机应用软件可以让用户通过自行编辑生成包括微信首页、微信对话、微信红包、微信转账、微信钱包、好友申请等一系列与微信场景界面相同或实质性近似的虚假界面截图。上述界面中包含与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以下统称腾讯公司)享有权利的“微信表情、微信支付图标、微信红包详情页、微信红包气泡、微信图标”完全相同或仅有细微差别的图案。朱迪网络公司在涉案网站和应用软件中宣称“微商都在用的营销神器”“聊天转账效果100%一致”,并发布制作虚假截图的教学视频或指南。腾讯公司认为朱迪网络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起诉要求朱迪网络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在手机应用软件市场中,有大量类似本案的截图生成软件可供下载,有些软件的下载数量高达千万人次。现实生活中,部分经营者利用该软件截图伪造商品销量或用户评价进行虚假宣传,更有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截图骗取他人钱财,侵害他人名誉……这些行为都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如何从源头上对滥用、乱用虚假截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遏制?提供虚假截图生成工具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抑或是技术中立?本案裁判对以上与现实生活有密切联系的法律问题做出了回应,是全国首例认定开发、运营虚假微信截图生成软件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同时,本案对应用软件设计元素作品认定的难点问题以及互联网企业经营模式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新型问题提供了解决范式。

诚信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石,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了诚信经营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应用软件的设计要素是否构成作品时,要抓住法律保护作品“独创性”的宗旨进行综合认定。判断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时,应采用以判断竞争性行为正当性为核心的司法认定模式,综合考虑该行为是否具有不正当性,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对市场竞争秩序、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等因素。

[知产晨讯]11月24日:《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GB/T39551-2020)解读;2020知交会促成知识产权意向交易达128.5亿元;警惕“专利流氓”[知产晨讯]11月24日:《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GB/T39551-2020)解读;2020知交会促成知识产权意向交易达128.5亿元;警惕“专利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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