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2020年8月4日

1.中国版权协会网络游戏版权工作委员会在北京成立

8月2日,中国版权协会网络游戏版权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网络游戏版权工作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据悉,网络游戏版权工作委员会隶属于中国版权协会,是由网络游戏版权领域相关企业、单位与个人自愿参加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受中国版权协会直接领导,是中国版权协会的二级委员会。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在大会上表示,版权产业领域非常宽,游戏在版权产业中的社会价值与规模体量都很大,成立专业委员会有助于将工作开展得更实更专。他认为,游戏工作委员会成立后,一要做到价值引领,科技向善;二要积极解决新型版权问题,对游戏领域重要版权开发问题达成行业共识,化解矛盾;三要积极发挥工作委员会作用,团结游戏领域的方方面面,进一步再吸纳更多会员单位。

2.八年专利拉锯战获胜后,小i机器人再诉苹果侵权并索赔100亿元

8月3日,小i机器人(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苹果公司停止Siri(智能助理)专利侵权,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苹果公司停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侵犯ZL200410053749.9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暂计索赔金额100亿元(人民币)。

根据智臻智能方面的解释,小i机器人是中国发明专利ZL200410053749.9(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的权利人,该专利于2004年申请,2009年获得授权。该专利是中国人机交互智能机器人的基础专利之一,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以格式化语言命令机器人完成任务,也能以自然语言完成聊天对话。

此前,小i机器人和苹果公司曾经历了八年的专利纠纷。小i机器人方面对界面新闻表示,专利ZL200410053749.9保护的聊天机器人系统有两项功能,一是“用户可以和机器人聊天,但得到的是十分拟人化的对话”,二是用户“可以‘命令’机器人为用户查找信息、做游戏等”。

3.专利代理师报名已开始!这些细节请注意!

参加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预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预报名成功后,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4时,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材料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366号)。

4.社交视频平台Triller起诉TikTok侵犯其专利权

据外媒TechCrunch报道,社交视频平台Triller对其最大竞争对手TikTok和母公司字节跳动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这起诉讼是向美国德克萨斯州西部地区法院提起的,声称TikTok侵犯了Triller的美国专利号9,691,429。该专利涵盖了“用于创建与音轨同步的音乐视频的系统和方法”。

该专利将Triller联合创始人David Leiberman和Samuel Rubin列为发明人。它最初于2015年4月11日提交,并于2017年6月27日获得授权。该专利描述了一种创建与音频同步的视频的方法,包括在某些情况下,当一个或多个视频拍摄被捕获时,所选的音频轨道播放。该公司表示,TikTok现在允许自己的用户在使用同一音频轨道时将多个视频拼接在一起,从而侵犯了这项功能。

Triller的文件显示了TikTok的工作方式,即选择单一音频轨道与视频同时播放。它还指出了TikTok新闻中心2019年12月11日的一篇博客文章,其中TikTok介绍了一种新的 "绿屏视频 "效果。该帖子将该效果描述为用户可以在与音频同步的背景播放的视频上进行拍摄。这在诉讼中被作为侵权使用的一个例子来介绍。Triller在文件中表示,TikTok在2020年7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收到了侵权通知。

5.凤凰卫视以“凤凰”商标遭侵权诉至法院 一审获赔500万元

认为北京某传媒公司在经营活动、网站宣传中使用的“凤凰”标识,构成侵权,凤凰卫视和凤凰网的运营公司诉至法院。8月3日,据北京海淀法院通报,法院一审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需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凤凰卫视和凤凰网分别由凤凰卫视商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卫视公司)和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九州公司)运营。两家公司起诉称,凤凰卫视公司依法享有“凤凰卫视”、“鳳凰衛視”、“鳳凰網”等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许可天盈九州公司使用。经过20余年的发展,上述商标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在一般消费者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被告凤凰佳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佳艺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网站、公司招牌、人员名片等处使用“凤凰”标识,并从事新闻报道、节目制作等服务,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侵害了俩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使用权。同时,被告擅自使用带有“凤凰”字样的“香港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等企业名称进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故两家公司诉至北京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万元。

6.“双链融合”中的产业知识产权战略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的要求。从逆全球化抬头、国际经济治理体系面临严峻考验的大形势来看,这一要求精准地为我国经济和科技建设指明了发展的方向。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链和产业链中存在的要素,均在各自链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7.浅析专家意见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法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常见的现象:为使自己的主张获得更充分的说理,有的当事人会邀请法学专家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讨,并由专家出具专家意见书。其中部分当事人会直接将专家签字确认的专家意见书提交给法院,作为证据或者供法官参考的书面材料。以商标案件为例,争议焦点往往聚焦于特定标志的可注册性或可使用性、是否为商标性使用、商标标志是否近似、商品是否类似、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不侵权抗辩规则的适用、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等。每起商标案件都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分析,而千差万别的案情和相对固化的法律规则使得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存在一定的困难。为取得公正的结果,专家意见以书面形式进入法庭,成为我国司法体系中应运而生的产物,尤其是在立法随科技与经济发展变动较为明显的知识产权领域,知识产权专家正在逐渐成为推动立法的中坚力量和学术权威。

8.高考试卷解析是否获著作权法保护?

又是一年高考时。受疫情影响,今年高考有诸多变化,但公众对试题关注的热度不减。7月7日,第一场语文考试刚刚结束,有关试题及解析的内容就在网络上迅速传播。那么,这类高考试卷解析有无著作权,能否随意传播?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再审审结的一起案件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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