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风险防范须知》~第一章著作权(3)

第二节 著作权人及权利归属

一 著作权人有哪些

著作权的主体可以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定情况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 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主体有哪几类

根据不同标准,著作权主体可以分为: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完整著作权主体与部分著作权主体、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

三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他人作品进行出版是否需原著作权人的许可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他人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属于演绎作品。演绎作品和原作品的作者一样独立享有著作权。对已有作品的改编、翻译、注释、汇编等权利属于著作权的财产权利内容,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并获得报酬,因此,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他人作品进行出版应当得到原著作权人的许可。

四 二人以上合作创作完成的作品如何使用

由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是合作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五 什么是汇编作品

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六 数据库是否属于汇编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法律意义上的数据库,是指按照特定的顺序或方法排列,并具有相互联系的数据信息的集合体。对数据库进行著作权法保护,不同于传统的汇编作品著作权法保护,数据库受到保护的条件不受组成数据库的材料必须具有著作权的限制,而只要求数据库在组成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具有独创性。一般说来,数据库可分为电子数据库和汇编作品。前者是指按照一定数据模型在计算机系统中组织存放和使用的数据集合体;后者是指以传统印刷媒介为载体所表现出来的数据集合体,如案例汇编。

七 电影作品著作权归谁所有

电影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可以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对于电影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各国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八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的作者是否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九 使用他人作品摄制电影作品或以摄制电影方法创作作品对所使用的作品是否可以进行必要的改动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十 单位对工作人员完成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

单位对工作人员完成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要视情况而定。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对工作人员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但是,署名权仍归作者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除此之外,即使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其著作权仍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十一 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移,作品的著作权是否转移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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