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风险防范须知》~第一章著作权(2)

十一 作者何时开始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即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我国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

十二 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法》第五条所规定的不适用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由于其欠缺独创性或进入公有领域而不能适用著作权进行保护。

十三 什么是时事新闻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一)对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时事新闻含义给予了限定,即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十四 时事新闻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时事新闻的目的在于使新闻迅速真实地让公众知道,其内容单纯反应客观事实的存在,无须更多的创造性劳动,因而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
《著作权法》第五条(二)也明确规定了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的保护。

十五 什么是官方文件

官方文件是指关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以及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十六 官方文件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官方文件体现的是国家和政府的意志,不属于任何个人智力创作成果,因而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第五条(一)明确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十七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法》第五条(三)规定,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不适用于本法。这是由于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已经进入公用领域,是人类的公共财产,其本身是为了让社会加以运用并推进社会发展,因而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十八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实施条例中所保护的作品包括: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

十九 什么是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十 什么是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亦称口头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即赋诗词等以口头语言创作,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

二十一 什么是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二十二 什么是戏剧作品

戏剧作品,是指将人的连续动作同人的说唱表演和表白有机地编排在一起,并通过表演来反映某一事物变化过程的作品,比如话剧、歌剧、地方戏等。

二十三 什么是曲艺作品

曲艺作品,是指以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二十四 什么是舞蹈作品

舞蹈作品,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表现思想感情的作品。

二十五 什么是杂技艺术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二十六 什么是美术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二十七 什么是建筑作品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二十八 什么是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摄影作品,是通过摄影师或业余爱好者通过灵感,摄影技术等对自然、人物等客观事物进行描绘、供人欣赏的艺术作品。

二十九 什么是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三十 什么是图形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三十一 什么是模型作品

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三十二 什么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是指邻接权,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

相关文章

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
商务邮箱 咨询热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