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9月1日:习近平: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今日起,这些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习近平: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8月30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拟修改电子商务法
8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就其起草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
今日起,这些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1.《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2.《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正式实施
3. 《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正式实施
5.《北京市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正式实施
中新(加坡)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再延长五年并增再利用型PPH合作模式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为在专利审查领域深化合作延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中新(加坡)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21年9月1日起再延长五年,至2026年8月31日止。本次延长后的中新(加坡)PPH试点增加了再利用型PPH(PPH Mottainai)合作模式,允许申请人利用后续申请受理局率先做出审查结果的情形向中新(加坡)两局提出PPH请求,有关要求和流程将以新版的中新(加坡)PPH指南为依据。
成语是否可以用于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法》中也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将成语申请为注册商标。因此,成语是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的。但是,根据《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也就是说,成语在注册成商标时,需要与相应产品具备显著的比配特征,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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