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晨讯]12月22日:国知局专利检索中心2021年起将进行产品及服务优化调整;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会议在京召开;麦当劳“麦辣”仅是食物口味通用词汇?法院改判:属臆造词具备商标显著性
近日,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廖涛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对“十三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在知识产权人才方面开展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对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提出了要求。
廖涛强调,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指示论述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廖涛指出,下一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顶层设计,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三是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四是积极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五是切实提高轮训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次会议共有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近90名代表参加,会上开展了分组研讨。各组代表在研讨中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知识产权人才发展,对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展开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代表们纷纷表示会后将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更好地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日前,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商业秘密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式,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会议由协会秘书长助理兼维权事务部主任隋欣主持。
马维野表示,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25次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中国专利保护协会根据《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组建商业秘密专业委员会,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搭建资源平台、助力广大会员提升商业秘密管理能力与保护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协会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全国性行业协会,愿充分发挥平台作用,集广大会员智慧,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推进商业秘密管理能力与保护水平的提升,为广大会员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贡献力量。他希望,商业秘密专业委员会作为一个专业性组织,专委会全体成员应集智聚力、合作共赢,探索并建立国内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管理行业标准指引和保护路径,推动并引领国内创新主体不断加强和提升商业秘密管理能力与保护水平,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会上,协会会员服务部主任李满宇介绍了商业秘密专业委员会成立背景与筹备工作情况、《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商业秘密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负责人委员名单审议通过情况。
知识产权是国际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申请和注册数量快速增长,尤其是专利的申请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2019年专利数据显示,中国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为5.899万件,超过美国的5.784万件,成为全球专利申请量最多的国家。庞大的知识产权申请数量需要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来支撑,如何培养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人才是当前一个重大课题,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以知识产权人才为关键支撑,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以本科知识产权专业为基础、大专和知识产权学科方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为补充。从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市场需求的学历层次来看,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集中在大专和本科,共占85%,本科学历层次占比超过50%,硕士和博士的需求占比仅5%。总体上,知识产权人才需求的学历层次还有待提升。经过十多年的培养实践,传统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为我国科学技术发展与创新、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与保护提供了大量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撑,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也都有了很大提升。随着新兴科技快速发展,人工智能、
(4).涨价!国知局专利检索中心2021年起将进行产品及服务优化调整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的查新检索机构,其查新等服务一直受到很多社会创新主体和公众欢迎。据其官方发布的“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产品及服务优化调整方案》的公告”显示,自2021年01月01日起,检索咨询中心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检索服务委托书》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整合查新检索类型,将“发明和实用新型查新检索”、“外观设计查新检索”、“PCT专项查新”合并为“查新检索”,费用统一调整为2400元/件,10个工作日完成;
2、将“授权实用新型检索”和“授权外观设计检索”的费用标准统一调整为5000元/件,10个工作日完成;
3、将“PCT专项查新+专题”和“专题检索”合并为“专题检索”,费用统一调整为5000元/件,10个工作日完成;
4、明确规范附加费的收费标准,参考专利申请附加费收费标准,对权利要求超项、说明书超页数的情况加收附加费;
5、明确加急费的收费标准,检索报告完成时间每提前1个工作日加收基础费的10%。
优化调整后,服务类型更加清晰简洁,便于公众选择。上述优化调整方案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5).麦当劳“麦辣”仅是食物口味通用词汇?法院改判:属臆造词,具备商标显著性
由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麦当劳公司申请注册的“麦辣”商标,虽在初审阶段,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只是描述商品口味的通用词语不予注册。但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两审诉讼中实现“反转”获得胜利,即被认为是具有显著性的臆造词,允许注册。
本院认为,2013年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判断诉争标志是否属于该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应结合该标志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以相关公众的通常认知为依据,以该标志能否起到标识、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作为判断标准。本案中,诉争商标为中文“麦辣”,虽然诉争商标中“麦”通常是指一种粮食,“辣”通常是指一种味道,但“麦辣”并非常见中文词组,指定使用在“咖啡;茶;茶饮料;糖;甜食;食品用糖蜜;汉堡包;比萨饼;米;面条为主的预制食物;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烹饪食品用增稠剂;冰淇淋;食盐;醋;调味品;泡打粉;食品用香料(含醚香料和香精油除外);搅稠奶油制剂;食用预制谷蛋白;家用嫩肉剂”商品上,并非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原料、口味等特点,以相关公众的通常认知,能够起到标识、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因此,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未违反2013年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上诉理由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6).精读异议、评审案例|第9163783号“璞哥琅弟PUGELANGDi” 商标无效宣告案
2001年《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该规定确定了自然人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但由于对商标申请资质没有限制措施, 自然人的商标申请数量迅速增长,出现了大量“恶意抢注”和“炒商标”现象。为此,商标局发布 《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要求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目的是为了制止自然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囤积商标的行为,即,为了贯彻2001年商标法第四条以使用为目的的注册商标的规定。
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以 欺骗手段取得注册”是指系争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采取了向商标行政主管机构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提交伪造的申请书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以骗取商标注册等行为。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立法本意指商标注册人明知不符合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的要求,但仍恶意欺骗取得商标注册的行为。该条款规制的,应当是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本案为第四条)的行为。
本案中虽然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时向商 标局提交的资料存在瑕疵,有可能违反了商标局要求提供真实营业执照的要求。但被申请人与营业执照主体为母女关系,争议商标本身有正当来源,且被申请人一直持续积极地使用争议商标,争议商标注册申请应无恶意。考虑被申请人商标注册意图及使用情况,争议商标注册未违反商标局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以杜绝不以使用为目的注册商标的本意,也即不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2001年《商标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所禁止之情形,予以维持。
(7).法工委发言人: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处理人脸识别等作出专门规定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周誉东、徐航12月21日北京报道:近期,为躲避人脸识别系统,消费者戴头盔看房等事件引发了民众对于人脸识别这类技术应用的广泛讨论。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在记者会上介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处理包括人脸等个人生物特征在内的敏感个人信息作出的专门规定。
岳仲明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在民法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细化、充实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则,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个人的权利和处理者的义务,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草案确立了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原则,强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采用合法、正当的方式,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最小范围;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向个人告知并取得同意,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岳仲明强调,草案还对处理包括人脸等个人生物特征在内的敏感个人信息作出专门规定,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前提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并在事前进行风险评估。同时,也应当看到,人脸识别等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许多新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就有关问题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研究论证。
岳仲明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共收到548人提出的1245条意见,还收到5封群众来信。主要意见一是细化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规则。二是对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加以研究、作出规范。三是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执法机制。
随着网络和数字技术的裂变式发展,新媒体对发行渠道、内容资源、媒体格局的影响日渐增强,传统出版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随着传统出版与新媒体行业的融合发展,不仅把传统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搬上互联网,推出电子出版物,开发网络教育产品,还广泛应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各种载体。然而对于传统出版业来说,内容才是其根本,生产优质内容的能力始终是其核心竞争力。“内容+科技+个性化定制服务”是新媒体时代的发展新趋势,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在强调技术引领和驱动的同时,必须始终坚持“内容为王”,把内容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以内容优势赢得发展优势。
传统出版业拥有丰富的作品、内容和版权资源,新媒体行业拥有强大的技术、平台和商业模式。双方都有比较优势,也有比较劣势,传统出版和新媒体行业不是绝然对立、互不搭界的两个阵营,而是同一产业链条上的两个环节,版权成为了传统出版和新媒体行业合作双赢的桥梁。版权是出版产业价值链的核心,从本质上说,出版行业属于版权产业。同时,版权也是新媒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在重视版权和保护版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版权资源,将内容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内容资源版权价值、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是传统出版与新媒体行业融合发展面要解决的问题。
知产晨讯每周一至周五早晨发布至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欢迎订阅!
业务咨询:400-816-5228